|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45号负二层至负四层房产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202509001624 | 租赁底价 | 3.4763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9-1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9-29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45号负二层至负四层房产整体招租 | ||||
| 坐落 | 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45号负二层至负四层 | 楼盘名称 | 大同方公寓 | ||
| 租赁底价 | 3.4763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年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三年不递增,从第4年起逐年递增3% | 招租用途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途 | ||
| 产权证号 | 101房地证2009字第8830号 | ||||
| 楼层 | 负二层至负四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 房屋证载用途 | 非住宅 | 招租面积(㎡) | 4776.38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至承租方(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 |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不定期租赁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金翰咨字(2025)第0014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5-14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无燃气和烟道,若因承租方经营需要,相关设施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现招租标的作为停车库使用,现有不定期租赁,停车库内道闸、收费系统等系原承租方投入,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3、根据原产权方与重庆银河大酒店签订的《协议书》,标的负2层7、8、9号车位目前被重庆银河大酒店免费使用,承租方须继续将前述车位供原使用人免费使用,承租人不得因此向招租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因此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拖延或者拒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 4、本次标的权利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后,现实际权力人为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陈坤 | 联系电话 | 19529996656 |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渝欣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影 | 联系电话 | 631536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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