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0.051079万元,招标人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项目2025年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已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5年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及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WJSY-JGGZ-2025002、WJSY-JGGZ-2025004、WJSY-JGGZ-2025051。
2.3比选内容:2025年技改计划内的绝缘串改造、锈蚀地线更换、光缆改造等内容
1、输电线路绝缘串技术改造项目:35千伏线路耐张绝缘单串更换547串、双串更换201串,悬垂绝缘单串更换498串、双串更换123串;110千伏线路耐张绝缘单串更换54串、双串更换36串。
2、输电线路锈蚀地线更换项目:35千伏龙金线G1~G6更换锈蚀单地线1.34km;35千伏龙洋三线G1~G12更换锈蚀单地线1.657km;
35千伏溶碧线G1~G11更换锈蚀单地线1.72km;
110千伏大玻线G101~G115更换锈蚀双地线6.09km;110千伏大酉线G117~G120、G145~G150、G168~G178更换一条锈蚀地线,技改一条架空复合光纤,亘长均为7.059km;110千伏巨咸线G143(原134)~G148(原139)更换锈蚀双地线1.14km;110千伏石龙线G48~G53、G55~G60更换一条锈蚀地线,技改一条架空复合光纤,亘长均为4.265km;110千伏梯溶线G54~G70、G72~G90、G108~G132、G144~G151更换一条锈蚀地线,技改一条架空复合光纤,亘长均为25.66km;110千伏秀龙I回G1~G2更换锈蚀单地线0.60km;110千伏秀三武线G15~G21、G57~G59更换锈蚀双地线2.37km;110千伏秀石线G31~G41更换锈蚀单地线3.49km。
3、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110千伏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36.78km,引入式光缆安装1km。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比选将设置参选不含税总最高限价及各子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不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500510.79元(大写:叁佰伍拾万零伍佰壹拾元柒角玖分)。其中锈蚀地线更换项目部分(含11次进出场)总价最高限价为1538410.25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元贰角伍分);绝缘串技术改造部分(含13次进出场)总价最高限价为1333788.74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叁仟柒佰捌拾捌元柒角肆分);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部分(含1次进出场)总价最高限价为628311.80元(大写:陆拾贰万捌仟叁佰壹拾壹元捌角整)。供应商的参选不含税总价报价及各子项不含税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参选不含税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单条线路限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2.5安全文明施工费:
201031.86元(大写:贰拾万零壹仟零叁拾壹元捌角陆分)。其中锈蚀地线更换项目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6101.66元(大写:陆万陆仟壹佰零壹元陆角陆分);绝缘串技术改造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1898.74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捌佰玖拾捌元柒角肆分);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3031.46元(大写:叁万叁仟零叁拾壹元肆角陆分)。
2.6拆旧物资处置费最低限价:40336.31元(大写:肆万零叁佰叁拾陆元叁角壹分)。拆旧物资处置费报价不得低于采购人公布的最低限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
2.7工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工。其中巨箱线OPGW光缆改造项目要求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8地点:重庆黔江、重庆酉阳、重庆秀山、湖北咸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类似(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业绩至少1份。(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合同类别、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3.4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亏损,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满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计所具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应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
3.6.2未被禁止参与比选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比选,将被否决参选;已取得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或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6.3项目经理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供应商还需承诺:
若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4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手续),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选或拟中选情形)进行核查,若与供应商承诺内容不符或供应商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选或拟中选的相关资料,视为供应商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供应商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选或拟中选的需提供:①经中选或拟中选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选函。
(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参选的承诺原件。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参选的情形。)
3.7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选单位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增值税要求: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9控股管理关系申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项目比选。(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选: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3年内(从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责任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8)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处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参选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不得存在的情形承诺书)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1日17:00。
4.2报名方式:
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购买汇款凭证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供应商将竞争性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账户内进行购买:
在报名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才被接收。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递交
代理机构收件时间段为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至2025年6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