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三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三期)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开发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包括开发监督线索、监督辅助、质效管理、跟踪督办、系统管理5个系统,并购置软件4套。其中,开发监督线索系统包括案源中心、线索中心、通用规则引擎三个子系统;开发监督辅助系统包括个案智能辅助、向量知识库两个子系统;开发质效管理系统包括监督研判、监督情况、重点工作三个子系统;开发跟踪督办系统包括监督线索督办、监督案件督办两个子系统;开发系统管理系统包括系统对接、系统配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三个子系统。
2.2招标范围:智慧检院项目(三期),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措施: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给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的40%以上;(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9 8:30至2025-10-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0311-83086836,邮箱:hbzb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电话:0311-6687165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免费。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222号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赵清贤 联 系 人:王科
电 话:0311-66871270 电 话:1563309339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hbzb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