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宣化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已由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
宣行审批字[2025]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宣化区2025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招标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宣化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3.建设地点:宣化区长平北路东侧宣化区北山普惠康养项目房屋。4.建设规模:宣化区北山普惠康养项目康养用房、康养护理中心、综合楼、后勤楼等约1.2万平米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可开发交流侧装机15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1503.68kw光伏电站全部采用635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2368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年均发电量为 199.1万千瓦时。(最终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前完工。6.标段划分:1个标段。2.2
招标范围:
宣化区北山普惠康养项目康养用房、康养护理中心、综合楼、后勤楼等约1.2万平米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可开发交流侧装机15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1503.68kw光伏电站全部采用635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计2368块,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年均发电量为 199.1万千瓦时。(最终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需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令,新版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现场查询)。3.1.4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进行“盲评”。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7 11:00:00至
2025-07-12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于明辉,0313-3089032,804621012@qq.com;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吴绿茵,13294055074,zjkgzgs@163.com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宣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
0313-3238262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永安街8号电子邮箱:
gaigeju@163.com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宣化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 | 无 | 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 | 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363000 |
联系人: | 于明辉 | 联系人: | 游建春 |
电话: | 0313-3089032 | 电话: | 1329405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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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04621012@qq.com | 电子邮件: | zjkgz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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