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文件精神,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科对口升学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郑州市龙湖南大学城(郑州市新郑芦家桥)
三、教育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五、学校概况: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主要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工业信息化和安全技术应用的现代化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标准
七、2026年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学校依据社会发展需求、各专业就业状况、教学资源配备等核心指标,结合往期招生报到数据,科学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对口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 2026 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九、录取方式与条件及程序
学校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行公开、透明的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
录取规则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实施。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并列时,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学校按照《河南省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调剂到同类别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外语语种要求: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学校录取执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700元/年·生(六人间)。学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65398999。
十一、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学生资助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700元/人/年、三等3000元/人/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退役士兵学费减 免(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7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 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 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 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十二、专业调剂情况
新生在报到注册后,按照《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第一学期末可进行专业调整申请办理。
第六章 毕业文凭
十三、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设立有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专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推荐工作和组织招聘等服务工作。
第七章 附则
十五、其他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十六、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 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十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龙湖南大学城
邮 编:451192
电 话:0371-65398999
传 真:0371-65398999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