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GTXQ-A-05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兴文县GTXQ-A-05地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更正:
一、将原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2业绩要求:
更正为:
无业绩要求。
二、将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无 ☑ 有,具体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更正为: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无 ☐ 有,具体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三、将原文件“招标公告”3.2: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更正为: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四、将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更正为: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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