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标段I)项目经理部
运输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水深在15m-25m之间,中心离岸距离约27km,场址沿东西方向长18km,南北方向宽17km,场址面积约191km²,规划总容量1207MW,其中本次工程为一期场区,规划容量603.5MW,本阶段工程规划拟布置67台9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与二期场区共用)。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再经220kV线路就近接入海南电网系统。本次询价的物资运输服务,暂定2026年2月13日前完成全部物资运输。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homeIndex)%E8%BF%9B%E8%A1%8C%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6%9F%A5%E8%AF%A2%E8%AF%A2%E4%BB%B7%E5%85%AC%E5%91%8A%E5%B9%B6%E6%8C%89%E6%B5%81%E7%A8%8B%E8%A6%81%E6%B1%82%E5%9C%A8%E2%80%9C%E9%93%81%E5%BB%BA%E4%BA%91%E9%93%BE%E2%80%9D%E9%80%92%E4%BA%A4%E8%B5%84%E6%96%99(%E5%85%B7%E4%BD%93%E8%AF%B7%E5%8F%82%E8%80%83%E7%BD%91%E7%AB%99%E9%A6%96%E9%A1%B5%E4%B8%8B%E6%96%B9%E2%80%9C%E4%BE%9B%E6%96%B9%E5%AD%90%E9%97%A8%E6%88%B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6%8A%A5%E4%BB%B7%E6%88%AA%E8%87%B3%E6%97%B6%E9%97%B4:2026%E5%B9%B42%E6%9C%886%E6%97%A5%E4%B8%8B%E5%8D%8822%EF%BC%9A00;%E6%8F%AD%E4%BB%B7%E6%97%B6%E9%97%B4:2026%E5%B9%B42%E6%9C%887%E6%97%A5%E4%B8%8A%E5%8D%8810:00%E3%80%82%3C/p%3E%3Cp%3E
二、有关要求
1.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的运输服务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3报价
13.1 询价的运输服务见采购文件附件:(运输服务采购询价函);
1.3.2运输服务报价为按工程量包干计价方式,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约定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了运输费、吊机费、滞期费、人工费、材料费、场地垃圾处理费,车辆过渡费、人员差旅费、场地内搬运的费用、风险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结算数量以实际运输完成数量为准。
1.4.货物验收方式:运输物资时,甲方或者(以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乙方现场进行验收,明确运输物资种类及到货数量,签订书面物资转移交接确认单,卸车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对物资卸车堆放标准要求,现场安全管理。
1.5运输要求:运输方提供的运输服务必须将委托方需运输的物资能安全、无遗失,无损坏的运抵目的地。
1.6运输期限:运输方需在采购方下单成功后2天内开始装车运输开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1.7运输路线地点:运输路径为海口秀英港集装箱码头→洋浦、海口秀英港集装箱码头→珠海斗门基地。
1.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8.1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以包干计价方式,运输服务为一次性结算至100%,所运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并把运输物资按甲方堆放要求放置,直至全部运输物资摆放完成,货物检查无损坏,交接单签字完成。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运输费应按9%或6%税率开票(增值税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作相应调整),甲方办理支付相关事宜,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1.8.2.货款支付比例:
乙方完成全部运输服务内容后,需向甲方提交运输货物交接清单、验收单、结算单等相关文件、盖有乙方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已完运输服务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确认的已完运输费的100%向乙方进行支付。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计量支付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在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
1.8.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
1.9报价有效期:5日。
1.10其他要求:
买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标段I)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严天银
电话:18775481507
邮箱:24844434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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