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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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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EPC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总承包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辰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EPC总承包(三次)(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阴区马头镇太山村马太路、江宁路以及西王庄内部部分道路。

2.1.2建设规模:泰山桥东南侧第一根杆线(不含)沿马太路向东至村庄最东侧户的路两侧杆线约1.1KM;10KV马头152线马头三组支线02#至19#杆高低压线路杆线迁移,大、小葫芦岛配电(其中大葫芦岛在泰山八组和马头三组增设高低压线路及杆线迁移:10KV马头152线马头三组支线在02#杆约1.8KM,小葫芦岛新增配电:10KV明远M18线民族一组线43#杆约0.6KM)。上述所述距离均为起点至终点的直线距离,非路两侧线路实际长度总和。

①拆除范围内的强电:10KV 线路、400V 线路、入户导线、电杆、钢管塔、变压器等,包括与改造杆线交叉搭接受影响的部分杆线;

②拆除范围内的弱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通讯线路,以及入户线、分支箱等;

③所有拆除强电、弱电线路全部由架空线路改为地下走线,确保线路拆改后,未拆改的线路能与拆改线路合理有效连接,并接入到所涉及范围内的每户村民户内,保证片区所有用户正常使用需求。

④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如因施工需要,可能占用、损坏的农业用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相关发生的费用),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⑤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含质量保修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1460万元,其中设计费50万元,建安费和设备费141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3日;

设计工期:25 日历天。

施工工期:65 日历天。施工的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施工:合格,确保通过供电及四大运营商验收并按期送电、通网,满足每户正常使用需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10KV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 10KV 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清口枢纽核心展示园一期项目太山村 10KV 及以下杆线迁改工程(暂估价)全部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临时用地内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着物清理、现场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临时用地内恢复原状等因临时用地产生的所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通网,满足每户正常使用需求。

(3)在施工图审合格后,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确认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临时用地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

(2)施工业绩:2020 年7月 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2020 年7月 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申请人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 年 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 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0 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 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0 年 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 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自 2020 年7月 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建安费 750 万 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资格审查业绩不得相互重复且不参与详细评审加分。

3.3.2自2023年6月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6月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6月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25年3月4日(近五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6月 4日至2025年 7 月 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7 月8 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链接诚信库。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营业执照须全部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链接诚信库。

资质证书及等级

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资质证书须全部提供。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 年 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0 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0 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申请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0 年7月 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

(2)施工业绩:2020 年7月 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2020 年7月1 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

(4)监理业绩:自 2020 年7月 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建安费7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注:①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我方在(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自2023年6月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2023年6月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4年6月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自2025年3月4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1)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任职。

(3)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仅针对注册建造师要求符合下述第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0.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11.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3.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链接诚信库),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须在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存在被处罚记录的作无效标处理。

信用要求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阶段:(1)对所有参加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

(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技术标规定的因素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有效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3)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阶段(经济标)。

注:“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相同且同为第9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济标)。

商务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济标)。

第二阶段:(1)评标委员会按“经济标”规定的因素进行评审打分计算出有效投标人“经济标得分”,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7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相同且同为第7名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确定其排序先后。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

计文件

(32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设计理念工程设计说明(2分)。

2、工程设计文件(13分)

1.供配电设施布局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系统配置、平面布置。(2分)

2.高压设备配置、继电保护配置、高压线缆配置合理。(3分)

3.满足高压供电管网布局、安全距离要求。(3分)

4.满足项目经济性、合理性、能效能耗要求。(3分)

5.满足项目开发周期合理性配置、优化供电分步实施设计。(2分)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4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2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5、设计深度(6分)

1.设计文件是否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一二次系统图、系统配置图(1分) 。

2.设计文件是否包括土建建设要求图、低压干线图、计量装置配置图(2分) 。

3.设计文件是否包括接入线路与现有电力管网适配合理性, 电力管道走向、管井的建设要求图。(3分)

注:1. 方案设计文件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50 页,每超一页扣 0.2 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下浮取值范围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50 页,每超一页扣 0.2 分。最多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

工程业绩(2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7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7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0 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自 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建安费7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注: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本项最高得 1 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 年 7月 1 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

(2)施工业绩:自2020 年7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 750 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 上的供配电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在7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为 10KV 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的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其中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申请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3、评标办法中业绩、资质审查业绩不可以重复。

4、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投标文件制作说明:因招标文件关于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工程质量只须填入“合格”,详细的质量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附录中填报明确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 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月份淮安诚信库将与全省统一主体库切换,有可能造成链接无法查看等情况,故提醒各投标人除了提供诚信库链接外,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所需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评标时诚信库链接无法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又没有彩色原件扫描件的,则做无效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辰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神州路 39 号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华侨新苑西门门面房三楼

邮编:/邮编: /

联 系 人:孙先生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5751710555电话:1506122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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