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告· 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ZD-2026-001号)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一、招标条件本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2.3.3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医疗器械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均须在有效 期内,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02月02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安阳市七、其他:一、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井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1.2.采购编号:JZD-2026-001号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1.5.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最高限价:80000元1.8.质保期:1年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3.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方式3.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3.4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及 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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