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中山分公司石岐营业部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编号:FSCG2026108)进行公开招标。本投标邀请适用于所有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山分公司石岐营业部购置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FSCG2026108
3.以预算审核价¥13467964.02元(含增值税)(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陆万柒仟玖佰陆拾肆元零贰分)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含增值税)或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低于¥273037.28元(不含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项目类型:工程类
5.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16号之三国际金融中心10层1-11卡、11层1-11卡、20层1-12卡、38层1-12卡、40层1-12卡。
6.招标内容及用途:本工程主要对十层、十一层、二十层、三十八层、四十层进行装修,建筑面积约9500.3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且须配合完成项目施工、消防验收等住建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注: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及委托人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7.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自合同生效次日起算,承包人应在上述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含分公司)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只接受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注册成功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后,必须成为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链接]: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链接])的注册供应商,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投标;已注册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投标人可无需提供资料,以开标当天招标人在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进入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链接]: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链接]),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首页《注册指南》)。
投标人在注册通过后,视为注册成功,投标登记名单以招标代理处名单为准。(注意事项: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注册错误可能会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非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在招标代理处投标登记后,将以招标代理提供的投标登记名单为准并添加进项目名单中。
三、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1月6日09:00:00至2026年11月13日17:00:00从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登录“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链接])(未注册的需先进行免费注册)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上传下列登记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上述所有资料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
(三)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48218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27日 09: 00- 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7层2702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链接])、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链接]: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链接])、中国金融采购网([链接])。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133号
联系人:胡先生,宋小姐
联系电话:0760-87501288,020-81035965
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760-8750122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43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系统注册联系电话:0760-8750121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7层2702室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邮箱:zbb83385379@[链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1月6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