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TYDL-BZ2025004-002(JL))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44.3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137541.28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1#、2#、3#、10#住宅楼)(1#住宅楼等4项)、(4#、6#、9#、12#、16#配套楼)(4#配套楼(小型商服、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等))等5项)、(5#、7#、8#、11#、13#、14#、15#、17#住宅楼)(5#住宅楼等8项)、(18#配套楼)(18#配套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地下车库):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1#、2#、3#、10#住宅楼)(1#住宅楼等4项)、(4#、6#、9#、12#、16#配套楼)(4#配套楼(小型商服、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等))等5项)、(5#、7#、8#、11#、13#、14#、15#、17#住宅楼)(5#住宅楼等8项)、(18#配套楼)(18#配套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地下车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830万以上或建设规模110000m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不存在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只收现金,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3.获取文件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章):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1#、2#、3#、10#住宅楼)(1#住宅楼等4项)、(4#、6#、9#、12#、16#配套楼)(4#配套楼(小型商服、菜市场、其他商业服务等))等5项)、(5#、7#、8#、11#、13#、14#、15#、17#住宅楼)(5#住宅楼等8项)、(18#配套楼)(18#配套楼(幼儿园))、(地
下车库)(地下车库)(工程名称)己由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通州发改(核)(2023)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通州区永顺镇新建村。
2.2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口工程估算投资额/(万元)
囗工程概算投资额/(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64013.29(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96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北京市通州区马厂安置房项目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信誉要求
3.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2)其他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b.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
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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