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5001279-1
二、合同名称:“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279
四、项目名称:“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888594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双林路99号
联系方式:134889081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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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1 | 1(项) | ¥320,000.00 | ¥320,000.00 | (一)服务内容: 策划举行第七届“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负责完成作品征集、评选、颁奖等全阶段赛事实施,聚焦公园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旅消费、对外开放等重点议题,推出一批优质短视频作品,围绕赛事及参赛作品开展营销宣传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开通第七届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线上征集专题与投稿渠道,实现全平台覆盖,除官网专题页面外,同步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等社交平台的专属投稿入口;支持多种视频格式上传,保证上传过程稳定流畅,无卡顿与丢包现象。 •2.组建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导演、影视投资人、MCN机构创始人等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一位具有国际背景(如拥有国外工作经验或外籍专家)。 •3.接入“视觉成都”作品库,支持按主题(如“公园城市”“文旅消费”)分类浏览作品,提供作品整理、在线观看及下载等功能;嵌入数字水印技术,限制未授权下载;设立侵权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4.大赛评选过程需邀请公证处全程监督;设立独立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诉,成员包括法律专家及往届评委代表。 •5.邀约优质社会资源参与比赛,聚焦成都公园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旅消费、对外开放等重点议题,推选出至少5部不少于1分钟的高品质短视频作品。 •6.对赛事全程进行跟踪报道,对获奖作品进行网络展播。 •7.围绕赛事及参赛作品开展营销,活动期内开展不少于5次线上推广,包括直播、专题宣传类方式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阅读量总计不低于2亿。 8.具有微博、快手、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传播资源,具有央级、海外媒体资源整合能力。 9.除商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外,供应商还应当为落实本项目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宣传资源,拟派本服务团队、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等,具体详见评审细则及标准。 |
2 | “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2 | 1(项) | ¥2,390,000.00 | ¥2,390,000.00 | (一)服务内容: 策划举行第七届“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负责完成作品征集、评选、颁奖等全阶段赛事实施,聚焦公园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旅消费、对外开放等重点议题,推出一批优质短视频作品,围绕赛事及参赛作品开展营销宣传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开通第七届影像天府短视频创摄大赛线上征集专题与投稿渠道,实现全平台覆盖,除官网专题页面外,同步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等社交平台的专属投稿入口;支持多种视频格式上传,保证上传过程稳定流畅,无卡顿与丢包现象。 •2.组建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导演、影视投资人、MCN机构创始人等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一位具有国际背景(如拥有国外工作经验或外籍专家)。 •3.接入“视觉成都”作品库,支持按主题(如“公园城市”“文旅消费”)分类浏览作品,提供作品整理、在线观看及下载等功能;嵌入数字水印技术,限制未授权下载;设立侵权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4.大赛评选过程需邀请公证处全程监督;设立独立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诉,成员包括法律专家及往届评委代表。 •5.邀约优质社会资源参与比赛,聚焦成都公园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旅消费、对外开放等重点议题,推选出至少5部不少于1分钟的高品质短视频作品。 •6.对赛事全程进行跟踪报道,对获奖作品进行网络展播。 •7.围绕赛事及参赛作品开展营销,活动期内开展不少于5次线上推广,包括直播、专题宣传类方式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推广,阅读量总计不低于2亿。 8.具有微博、快手、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传播资源,具有央级、海外媒体资源整合能力。 9.除商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外,供应商还应当为落实本项目提供详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宣传资源,拟派本服务团队、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等,具体详见评审细则及标准。 |
合同金额: 2,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