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建设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一期)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宜宾市翠屏山景区管理中心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翠发改批(2025)83号、翠发改批(2025)166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拟对宜宾市翠屏区4A级景区流杯池的丞相祠(1900㎡)和翠屏山景区的哪吒行宫(2200㎡)三江一览园(8004㎡)以及钟鼓楼(840㎡)等历史建筑实施保护修缮,完善配套充电桩40个,升级消防安防设施、智慧管理系统及索道维护等基础设施提档改造。;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1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9.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04 00:00至2025-07-0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04 00:00至2025-07-0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二、拟任人员要求:1、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2、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3、以上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6个月可供验证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可供验证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房建,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提供任职资格文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注: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1071807092@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 |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电话 | 135478657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