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提升EPC项目(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提升EPC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511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0日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8日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提升EPC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的拼音首字母排序公示中标候选人,拼音首字母相同的,按第二个字拼音首字母排序,依次类推):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涡河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
地址:涡阳县乐行路与天静宫路交叉口往北300米、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1.8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0.7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联赢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官亭商贸城临官山路办公楼、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2.50%,设计费用设计费率0.73%。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西路300号庐城镇人民政府一楼经济发展办、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535号。
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91.83%,设计费用设计费率0.7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市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0558-28615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刘畅、金伟、李楠楠
电话:0551-66061482、17718102068、18756920053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涡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7210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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