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环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两侧)等3个点位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5-23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环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两侧)等3个点位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723,645.19元 | |||||||||||||||
最高限价:3723645.19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2)项目概况:西环路(平安大道-平煤大道)沿线、西环路与平安大道安全岛、完全中学(新兴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南侧)三个点位的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3)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陆”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 |||||||||||||||
联系人:杜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76652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卓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5号楼2914室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18911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1891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