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GCZB-202505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101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CZB-2025050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实验楼机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015万元(含5万元暂列金);
最高限价:55.1015万元(含5万元暂列金);
改造建筑面积:465.70m²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自由院区
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如投标文件中漏报或错 报,均视为该项目的报价已含在其他项目之中;
计划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 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 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 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2.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 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 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 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