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业绩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 分标准
| 项目业绩
| 3.0
|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 5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实施项目)业绩的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 分标准
| 项目业绩
| 3.0
| 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设备安装类业绩)业绩的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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