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300-00962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编制采样方案、实施监测方案(包括采样、分析)、编写监测报告、成果集成等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1,356,000(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外部质控)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9时05分47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编制采样方案、实施监测方案(包括采样、分析)、编写监测报告、成果集成等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1)监测对象核实 对筛选的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核查,进一步核实拟调查企业的生产原辅料及生产全环节是否产生重金属(GB 15618中的8种重金属)或者地下水易迁移污染物(六价铬、卤代烃和苯系物等),并存在污染物随大气、地下水或地表水等途径,进入周边土壤或地下水的风险;周边1km范围内农用地已有调查监测是否发现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筛选值。 表3.1-1 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行政区划(县) 企业名称(各市上报名称) 1 双塔区 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双塔工业区厂区 2 龙城区 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公司(新厂区) 3 龙城区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 4 朝阳县 朝阳明宇化工有限公司 5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朝阳新华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6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 北票市 辽宁二道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8 凌源市 凌源市毛家店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9 凌源市 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 10 凌源市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基础信息调查 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已有的企业调查信息。资料收集包括自然环境信息、企业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历史调查监测信息。结合企业基础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分析确认企业特征污染物及污染物特性、判定土壤污染特征因子的迁移途径、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等受体的影响范围等,明确不同地块所属污染影响类型(大气沉降影响型、水迁移影响型、运输途径影响型),为确定监测指标、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等提供依据。 (3)监测方案编制 根据地块所属污染影响类型,依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分别编制监测方案,包括:点位布设、监测项目、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测试分析、质量控制、成果集成等内容。当多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位于同一工业集聚区(企业间处于1000m疑似影响区内、资源集约利用且厂界间无法布设点位)时,按工业集聚区编制工业集聚区监测方案。 (4)开展监测调查 依据监测技术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包括点位核实、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测试分析、质量控制、成果集成等工作。 (5)成果报告编写 开展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
服务要求:开展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 本项目预计产出以下成果: (1)1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方案》; (2)10家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评估报告》; (3)《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成果集成报告》。 (4)监测数据和调查数据。包括10家监管单位基本信息、全部点位的监测数据、质控数据,以及资料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相关资料或信息; (5)调查档案管理。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明、阎少芳、李新富、许士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编制采样方案、实施监测方案(包括采样、分析)、编写监测报告、成果集成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价1.5%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34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外部质控)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3901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英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89号C1#408公寓
联系方式:1764214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强
电话:176421435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7.8定稿-朝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