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0FJ-579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提质行动建设项目>于 <2025年10月2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20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清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清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宁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湖北宁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湖北鼎沣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鼎沣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楚天大地(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楚天大地(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531288.6800> | <4547216.9800> | <4556326.6300> | <4587212.9500> | <4570662.5800> | |
| 质量(如有)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也称合格)及咸宁市精细化施工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365日历天> | <365> | <365> | <365>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张泽民>张泽民> | <袁强>袁强> | <曹康>曹康> | <王丽琴>王丽琴> | <魏亚莉>魏亚莉> |
| 证书名称 | <建筑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贰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建筑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242131436606>鄂242131436606> | <鄂1422023202400311>鄂1422023202400311> | <鄂242181988073>鄂242181988073> | <鄂242141543784>鄂242141543784> | <鄂242151662787>鄂242151662787>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华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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