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南荒沟监测站和萝卜坞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预算
项目整体预算38万元。
四、项目采购需求
4.1建设背景
2023年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及丹东市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边境地区边境无线电监测站点的接入、共享以及监测业务应用提供了高性能、高稳定的底层运行环境,边境监测信号库的建设为无线电监测业务人员动态掌握边境地区电磁环境状况和变化,动态开展越境信号监管与干扰排查提供了手段支撑。但在微弱信号、宽带信号、瞬发信号、同频多信号的监测、发现、分析识别等方面的能力仍有提升空间。本期项目通过信号记录分析一体机的建设,对现有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为现有监测设备提供高效、全面的信号分析服务,满足国家对边境地区监测设施设备能力建设提出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电磁空间安全保障与决策支持能力。
4.2建设内容
本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采购2套信号记录分析一体机。
4.3总体要求
本项目遵循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技术和业务的标准,系统的标准规范必须符合以下文件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十四五”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
(3)《省级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规范及技术要求》
(4)《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
(5)《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体系架构及应用规范》
(6)《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集成规范》
(7)《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
(8)《无线电监测网技术体制》
(9)《关于加强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
(10)《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1)《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
(12)《省级无线电管理“十四五”规划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13)《超短波频段无线电监测网数据库结构技术要求》
(14)《超短波频段监测基础数据存储结构技术规范》
(15)《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软件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五、功能与技术参数要求
5.1功能要求
(1)实时信号探测分析
可对具体频段进行探测分析。通过探测分析获取到当前频段中有哪些具体信号;通过对探测信号的IQ采集进行分类分析,完成信号的调制方式识别以及通信体制识别,进一步对信号进行确认。
a)信号探测
通过频段扫描或宽带中频测量方式进行信号探测,即扫描模式和固频模式,探测出频段内有哪些信号,包括信号的中心频率、探测带宽、信号强度、信噪比、调制方式、通信体制等信号特征。如果进行宽带中频测量,则给出整段的探测进度,显示探测的频谱图及瀑布图。
b)信号分类
对探测的信号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分析的通用参数包括信号的分类频率、分类带宽、通信体制、调制方式、分类置信度、符号率等。探测的信号如果符合跳频信号或周期信号的特征,则对相应的特征进行参数测量,包括跳频频率、占空比、信号周期等。对同频多信号的分析,可对同一中心频率的信号进行多次分类,对同频且带宽差异大的信号进行独立的分析和展示。在分类过程中,对分类信号的频谱及瀑布图同时进行展示,便于用户观测信号的频谱特征和时域特征的变化情况。
c)频段比对
显示信号目标频段的业务规划信息,显示该频段业务及通信体制种类,用以比对发现信号中不符合该频段通信体制的信号,通过统计分类频率及分类带宽计算探测频段的频段占用度。
d)信号标注
提供对探测过程中的信号进行人工标注功能。
e)设备比对
可导入重大活动的用频设备,在探测时会在频谱图及信号列表中展示设备是否在用。
f)信号告警
可自定义模型,设置模型条件,在探测时对于符合模型条件的信号进行告警。
(2)实时信号目标分析
可对目标信号进行详细分析,对固定带宽进行实时监控,对信号的通信体制及调制方式进行分析,显示分析过程和分析结果。提供实时频谱、瀑布图、星图、眼图等多种手段对信号进行展示和分析。
a)信号基础信息
通过对信号IQ数据的进一步分析,更精准的测量信号的中心频率、带宽、信号强度。对分析过程的实时监测数据进行频谱图显示,统计最大值和平均值,直观显示信号波形。通过瀑布图显示信号在时域及频域的变化情况。
b)解调分析
分析信号的解调方式,对数字化信号提供数字化解调过程显示,通过星座图或眼图、符号率图对解调过程进行展示。系统提供了多种解调模块,在目标分析时可手动修改解调模块比对不同解调方式的解调结果。
c)频段比对
显示信号目标频段的业务规划信息,显示该频段业务及通信体制种类,显示频段的典型频谱与实际测量频谱的比对结果。
d)周期信号分析
分析并展示信号的中心频率、信号周期和占空比等参数。
e)跳频信号分析
分析并展示跳频信号的频率、周期和占空比等参数。
(3)历史数据分析
对于存储的监测数据可进行历史分析,历史分析时提供了目标分析中的全部功能,可以显示文件的存储时段以及回放进度。
(4)接入已建丹东市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分布式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已建超短波监测管控系统直接下达监测任务,本系统分析生成的各类信号分析文件能够与已建边境地区监测信号库进行融合。
(5)与已建辽宁省频率台站管理系统对接,能够直接调取频率台站数据,完成信号的分析比对。
(6)关键区域信号库
可创建关键区域,能够查询在关键区域内的监测站监测到的信号信息。
5.2技术指标要求
(1)可分析的信号种类:常规信号、瞬发信号、宽带信号、雷达信号、周期信号、跳频信号。
(2)信号处理能力:
可支持最多12个信号的实时分析。
(3)调制方式识别:16QAM、32QAM、64QAM、ASK、BPSK、GMSK、LSB、MSK、OQPSK、pi4DQPSK、QPSK、SSB、16FSK、8PSK、2FSK、4FSK、8FSK、FM、AM、16APSK、32APSK、128QAM、256QAM、CPFSK等。
(4)通信体制识别:VOR、LOC、LORA、DMR、TETRA、iDEN、FM等。
(5)宽带信号识别:雷达(DME/一次雷达)和WIFI等。
(6)跳频信号分析的参数包括:跳频频点,跳频周期,跳频时长。精度要求小于等于0.1秒。
(7)脉冲信号分析的参数包括:脉冲脉宽,脉冲周期,脉冲带宽。精度要求不超过 ±15 微秒。
5.3硬件参数要求
(1)CPU:不低于8代i7处理器;
(2)存储空间:≥2T SSD(可扩展);
(3)内存:≥16G DDR4;
(4)机箱规格:2U机架式;
(5)网络接口:不少于2个(10/100/1000 Mbps);
(6)USB接口:不少于4 个(含USB 3.1 GEN 1接口);
(7)显示接口种类:不少于DVI+VGA。
六、项目服务要求
6.1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整体实施交付需按计划有序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系统的实施计划。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应完成系统的实施,完成合同验收。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可靠,满足技术指标的所有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用户操作手册等)。
系统完成合同验收后,采购人对系统进行1个月的试运行,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试运行结果反馈进一步完善系统,并妥善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直至系统功能完全正常、系统可靠稳定。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
6.2项目培训要求
系统培训的内容应围绕系统操作和使用方面进行培训,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至少1次系统使用培训服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讲师,并承担培训资料和讲师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需经采购人协商,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6.3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应包括合同验收、竣工验收两部分。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由采购人组织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对系统展开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阶段系统运行稳定正常,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验收依据包括项目合同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相关国家规范及标准、政策法规等。
货物到达交货地并由成交供应商完成自测后,采购人组织完成建设项目合同验收,并出具合同验收报告。合同验收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试运行,试运行期满,系统运行稳定正常,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6.4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对本系统提供三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从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签署之日算起。
(2)成交供应商应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小组,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确保本软件正常运行。
(3)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方发出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进行响应,在2小时内进行远程维护,若远程维护无法解决问题,供应商的维护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4)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明确质保期、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磋商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5、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时需保证文件清晰度。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