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中医院参照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以及启东市中医院院内招标和采购管理办法(2026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中医院2026-2028年度放射卫生评价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自主采购询价。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启东市中医院2026-2028年度放射卫生评价服务项目,采用“招一延二”模式,服务期三年,签订固定单价框架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具体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实际订单为准,按“实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首年预估服务量为:对2台新增放射设备进行预评和控评及放射诊疗许可证上证。对原有的9台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场所防护设施进行年度检测。上述数量仅为投标报价参考和预算编制依据,不构成招标人对合同期内实际服务数量的承诺或保证。合同期内设备报废、停用、新增的,按本合同计费规则处理,中标单价不变。2026年度明细如下:
新增2台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1 |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 PC ONE-PLUS |
2 | 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链接] |
原有9台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1 | 西门子DR机 | Ysio |
2 | CT机 | TSX-101A |
3 | 飞利浦DSA机 | Uniq FD20 |
4 | CT机 | 飞利浦iCT |
5 | CT机 | 联影uCT528 |
6 | 数字胃肠机 | 珠海普利德PLD8100C |
7 | C臂机 | 德国奇目Ziehm 8000 |
8 | 骨密度仪 | GE Prodigy Pro |
9 | 口腔CT | 卡瓦盛邦PP3-1 |
二、本项目单价控制价
项目1:新增设备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
单价控制价:15,000元/台(含税全包)。
每台新增放射设备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分析辐射源项、屏蔽设计及防护措施可行性,协助取得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完成现场检测,编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协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3、控制效果评价中包含验收检测;需整改的项目免费复检一次;
4、协助医院对接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变更手续中与评价相关的技术支撑工作。
新设备完成控制效果评价并通过验收的当年,该台设备不再另行计收年度状态检测费;自次年起纳入项目2年检范围。新设备验收检测已包含在项目1中,不单独计费。
项目2:非新增放射设备放射卫生年度检测
单价控制价:1,800元/台(含税全包)。
每台非新增放射设备服务内容包括:
1、设备性能检测(状态检测) ,按设备类别对应现行有效标准执行:CT依据WS 519—2019;DR、DSA、C臂、数字胃肠机、牙科X射线机依据WS 76—2020;口腔CBCT依据WS 818—2023;骨密度仪参照WS 76—2020通用条款及设备说明书执行。标准换版的,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2、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按GBZ 130—2020执行,检测点位至少覆盖工作人员操作位、铅玻璃观察窗、工作人员防护门、受检者防护门、四面墙体、顶棚上方、地面下方、电缆地沟/线孔外、排风口外等。
3、每台设备出具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每个机房/诊室出具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报告须加盖CMA标识,结论明确、整改建议可操作。
4、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免费提供一次整改后复测;复测仍不合格需再次检测的,按合同单价另行计收。
计价规则: 本项目无合同总价,不设累计结算上限。合同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不因设备数量增减、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税率调整除外)而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开展的需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检测)。
(4)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带CMA标签)。
(5)供应商近三年来不存在因报告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或卫健委不予批准项目或不受理项目情况(提供诚信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中医院官网)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须对报价表中“新增放射设备预控评”和“非新增放射设备年检”分别填报单价,不接受总价包干、打包价或选择性报价。
3、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4、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5、单价控制价:新增放射设备预控评15000元/台;非新增放射设备年检1800元/台。任一单价超过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无合同总价,不设累计结算上限,按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6、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7、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以人民币计价)。报价表所列单价应包括完成每台设备服务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工具费、差旅费、通信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保险、技术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风险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合同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
8、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不因市场变化、设备数量增减、设备报废停用、无新增设备等因素而调整。供应商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合同期内服务数量可能减少或低于预估数量的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实际数量低于预估数量为由要求调价或拒绝履约。
9、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必须对报价表中所有项目逐一报价,不得漏项。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单价中或对采购人的优惠,中标后不得另行计费。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无效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0、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中医院
采购联系人:公共卫生科
联系电话:15162879597
- 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3、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辐射检测与评价等相关内容。
4、供应商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技术服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开展的需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检测)。
5、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带CMA标签)(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8、报价表(格式参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中医院门诊楼9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七、报价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八、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期限:3年。(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年度放射卫生评价服务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届满前30日,采购人按年度履约考核表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单价不变;考核不合格不续签。续签累计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2、服务地点:启东市中医院
3、成果要求:
(1)合同期内如有新增放射诊疗设备,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出具预评报告、控评报告,协助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变更手续。新设备完成控评验收当年不再计收年检费,次年起纳入年检。
(2)按采购人书面通知的实际台数,完成非新增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场所防护设施年度检测,分别出具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报告须加盖CMA标识。
(3)提供放射卫生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另收费。
(4)首次检测不合格的,免费提供一次整改后复测;复测仍不合格需再次检测的,按合同单价另行计收。
注: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带CMA标签,满足江苏省卫健委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认可。
4、年度履约考核表(续签依据):
考核维度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得分 |
|---|---|---|---|---|
报告质量 | 报告满足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校验的受理和审批要求,协助取得许可决定或校验合格结论 | 25 | 通过得25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不予受理、不予许可或校验不合格的,本项0分;因采购人自身原因或行政机关排期导致的不计入扣分,但供应商未履行协助补正义务的,每次扣5分。 | |
出具及时率 | 按约定时限出具报告 | 20 | 每逾期1台/份扣2分;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本项0分 | |
现场配合 | 按约定时间到场,不影响临床工作 | 15 | 迟到/改期每次扣3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检测中断的,每次扣5分 | |
整改复测 | 不合格项指导及免费复测响应 | 10 | 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复测的,每次扣5分 | |
设备/人员合规 | 检测设备检定校准有效,人员资质符合 | 10 | 发现1项不符合扣5分 | |
投诉与差错 | 有效投诉或检测数据差错 | 10 | 有效投诉每次扣5分;出现数据差错的,本项0分并启动整改 | |
合同履约 | 无擅自转包、无拒绝新增设备服务 | 10 | 发现转包或无故拒绝履约的,本项0分,且采购人有权不续签 | |
合计 | 100 | ≥85分续签;70-84分限期整改后视整改情况决定;<70分不续签 |
5、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按首年预估总价46,200元的10%计收,取整至千元)。合同一年一签的,续签年度不重复收取,首年交纳的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
(2)服务期满且供应商全部履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中医院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十、成交原则: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框架合同,无合同总价。评审时以供应商填报的单价计算首年预估总价作为评标价,评标价=2台×新设备预控评单价+9台×老设备年检单价。首年台数仅用于比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任一单价超过对应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
2、评标价最低者成交;评标价相同的,采购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结算按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重新招标。
十一、付款方式:
1、按年度结算。每年度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实际完成清单、检测报告及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实际完成数量×成交单价支付该年度服务费。
2、新设备预控评服务可结合实际进度按批次结算,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3、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当年批复预算,但单价不因未达到首年预估数量而调整。
4、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供应商应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启东市中医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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