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5-JCEC-G2026-04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液态氧及瓶装医用气体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修改如下:
采购包1: (1)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如气体由投标人负责充装的,必须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承诺购买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材料复核);
(3)投标人如是销售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投标人须承诺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材料复核);
(4)产品注册资质 投标人所投医用氧产品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采购包2: (1)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销售经营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医用氧专车,须提供医用氧车辆图片及《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投标人若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医用氧的,须提供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及第三方公司的医用氧车辆图片及其《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扫描件;
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6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11-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5208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王鸿
联系电话:1321801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鸿
电话:1321801766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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