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机房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编号:620250804219559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勇18149916831报价起止时间:2025-08-06 19:04-2025-08-11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藏科考研究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因项目要求,需线下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报价。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机房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描述: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360000.00 | - |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北京路街道 科学一街39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延期交付 | 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付款条件 | 1、卖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交给甲方,服务满1年后,经买方验收,在没有质量问题的原则下,买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卖方。 2、买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的100%一次性付给卖方。 |
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度(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四表一注);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