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9]DT[CS]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金湖乌凤鸡品种资源保护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6 09:00:00,更正为:2025-12-01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1-26 09:00:00,更正为:2025-12-01 09:00:00。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并按施工工期安装到位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设备全部进场,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 3、保修期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缴纳方式:无 |
现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到货并按施工工期安装到位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设备全部进场,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4、保修期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无未了事项,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退还申请后,采购人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对公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的形式提交】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宁县和平北街8号
联系方式:18950944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
联系方式:17359855539/18559297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云
电话:17359855539/18559297034
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