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医院(以下简称 “招标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许昌中医院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CZYY-2025-001
3.采购内容:
(一) 高清电子胃镜:
(1)检查镜1条,要求器械通道内径≥2.8mm,支持染色放大、具备全防水一键带电加热插拔功能、副送水等,同时兼容主机成像系统;
(2)治疗镜1条,要求器械通道内径≥3.2mm,支持染色放大、具备全防水一键带电热插拔功能、副送水等,含副送水通道。
(二)高清电子肠镜:
(1)治疗镜1条,要求器械通道内径≥3.8mm,支持染色放大、具备全防水一键带电热插拔功能、副送水等,可变硬度功能优先。
配套设备:
(1)内窥镜图像处理器1套,要求支持1080P全高清视频图像输出,视频分辨率≥1920×1080,兼容超声内镜、光学放大镜、十二指肠镜等不同镜种,光源与处理器一体化;
(2)医用内窥镜监视器1台,要求高清液晶显示;
(3)医用内窥镜仪器车1台,要求绝缘、防水、防腐蚀,安全可靠;
(4)内窥镜冲洗器1台;
(5)高清图文工作站1套;
(6)专用测漏器3个;
(7)水泵1台。
使用年限:主机核心部件8-10年,镜体7年。
4.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 76 万元(大写:柒拾陆万 圆整),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5.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6.交货地点:
许昌中医院胃肠镜中心。
7.质量要求:
设备需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在质保期内(质保期整机保修5年自验收合格日算起,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养、维修及软件升级,终身维修服务,故障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修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在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 7天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至少3 个近 2年内(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三级医院或同等规模医疗机构胃肠镜设备采购)的业绩证明(含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甲方联系方式)。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不良经营记录:
近 2 年内(2024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
不得为招标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招标人存在管理关系、人员交叉任职(如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为招标项目前期提供咨询、设计等服务的单位(需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1日16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许昌中医院行政楼三楼药械科。(不接受线上投标)
3.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需包含报价表,设备参数、配套设备兼容性、技术服务方案正本 1 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需注明 “正本”“副本”),投标单位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含有投标文件的U盘一个。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包装外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线上投标。
(2).资质文件需按照本招标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材料准备,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此文件不需要密封,供审核资质使用。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12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若因特殊情况调整,将提前通过原获取招标文件渠道通知)。
2.开标地点:许昌中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开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五、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及权重如下:
1.技术部分(50 分):
包括设备性能参数(25 分,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得满分,部分满足按比例扣分)、配套设备兼容性(10 分)、技术服务方案(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响应时间等,15 分)。
2.商务部分(30 分):
包括投标报价(20 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他报价按比例得分)、业绩情况(5 分,每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5 分)、财务状况(5 分,财务报告显示盈利且状况良好得满分,否则按情况扣分)。
3.资信部分(20 分):
包括信用记录(10 分,无不良信用记录得满分,有不良记录不得分)、资质证书完整性(5 分,资质齐全且有效得满分,缺失或过期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5 分,质保期长、维修响应快、配件供应有保障得满分)。
注: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述指标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最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仍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许昌中医院
联系人:韩叙
联系电话:0374-5058520
邮箱:xcszyyyaoxieke@126.com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前进路19号
2.监督部门:许昌中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电话:0374-2126033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在许昌中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招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前 3天通过原发布渠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制作、差旅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025 年 11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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