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牛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第三期)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盛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5-510304-04-01-814498】FGQB-0068 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大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农村风貌提升改造,全域农村污水处理,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农耕研学培训基地,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及乡村道路建设、三农技能实训基地提升改造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2900.0 | ||||||
类似业绩 | 农业综合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3.5 勘察:2.0; 设计 :4.0; 监理 :2.5; 施工:10.0; 货物:5.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4 00:00至2025-06-1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4 00:00至2025-06-1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以各标段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20%以上执行,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取。2、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土地整理或农业综合类项目个人业绩。4、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拟配备人员应全部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管理类或建筑经济管理类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注:(1)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影印件;(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5、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信用分数)90分以上(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6、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 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其中人员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以比选系统可查询的信息为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905913017@qq.com 电子邮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3-2301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