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摩围山创建国家级度假区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摩围山创建国家级度假区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2022〕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新城至摩围山旅游道路及安全提升工程(新城至摩围山快速通道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靛水大道与省道S518交叉口西南侧约80m处,终点位于蜂旅同州西南侧约200m处与省道S518相接,路线全长约4.12公里。全线新建大桥492米/1座,涵洞294米/5道,平面交叉2处,立体交叉1处(下穿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桥孔)。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7556.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228.2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彭水县靛水街道洋藿村红椿坨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2栋9-3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肖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8492078 | 联系电话: | 023-67869788、1832419545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78443478 | ||
彭水县摩围山创建国家级度假区综合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新城至摩围山旅游道路及安全提升工程(新城至摩围山快速通道项目)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绸缎街支行 | 950009010019050012028912686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城关分理处 | 4403010120010005508000426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十字街支行 | 9558853100015759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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