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7468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918,000(元)
评审总得分:85.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C21050000土地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的数据整理分析、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数据库成果。
服务要求:开展营口市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当地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障碍消减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1)数据成果。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提交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容的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及相关专题数据等数据资料,如土壤类型数据、土壤理化数据、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等土壤专题调查数据、盐碱地调查数据等。 (2)数字化图件成果。①编制市级土壤图(发生分类图和系统分类图),制图精度按1:10万比例尺;②编制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包括:有机质含量、酸碱度、阳离子交换量、全氮含量、全磷含量、全钾、有效磷、速效钾、质地等图件);③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题图,包括:营口市耕地质量等级分布图、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利用适宜类分布图、营口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营口市土壤酸化和盐碱化分布图等。 (3)文字成果。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报告、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报告、营口市土壤志、营口市土种志、营口市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报告、营口市土壤属性图编制技术报告、营口市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营口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营口市土特产品专题报告、营口市数据专题分析报告。 (4)成果验收。在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土壤制图、普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后,向市土壤普查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土壤普查办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图件、文字报告等普查成果。各类成果及形成方法须按国家“土壤三普”成果验收最新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成果要求数据完整、准确,无缺漏项,数据项之间逻辑关系合理,格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数字化图件成果要求基础数据可靠、制图和评价方法科学、制图结果可靠,图面要素齐全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等要求。文字报告成果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条理性强,前后表述一致,各种报告之间相关数据、结论等要一致;技术报告中对土壤普查的各个环节技术方法表述清楚,报告中各种数据表述规范,表格内数据科学,引述一致。
服务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 号)。 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 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 号)。 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其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 号)。 5.《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 号)。 6.《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5号) 7.《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土壤普查办发〔2025〕4号) 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等技术文件资料。 9.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市级成果清单及编制导引》。 10.各级土壤普查办印发的工作方案、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 11.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区划、优势农产品生产布局规划、社会经济生态发展规划等资料文件。 12.有关任务书、合同书等。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 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爱伦、张云鹤、李国忱(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费率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0417-2957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0417-363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杰
电 话:0417-29259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营口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汇总工作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