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兴隆镇翠竹村14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自然告字〔2025〕-B-16号
经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兴隆镇翠竹村14社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由中江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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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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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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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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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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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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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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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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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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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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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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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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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泊
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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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23-2025-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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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翠竹村1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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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66.94㎡(折合7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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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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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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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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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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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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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0.8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1车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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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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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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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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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意向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拍卖前1日历天,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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