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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觅儿寺镇“一湖两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红安县觅儿寺镇“一湖两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6048(HBHA-202610SZ-010001001)招标公告

黄冈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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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觅儿寺镇“一湖两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红安县觅儿寺镇“一湖两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6048(HBHA-202610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610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觅儿寺镇“一湖两山”乡村振兴示范片创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6]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608-421122-04-01-238661),项目业主为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9.52%自筹资金:0.48%招标人为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觅儿寺尚古山村、普安桥村、张李畈村、新春村 建设规模:新建36亩“银甜梨”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完善灌溉设施,整修基地内部采摘道路;完成环湖道路提档升级,同步实施沿路坑塘整治;修缮原有村域灌溉沟渠,完成村域内2000米沟渠修缮。新建1000平方米冷库厂房、600平方米农副产品加工厂厂房和400平方米分拣检测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晒场,配套排水、供电、供水系统、移动厕所等基础设施;新建稻盛禾家庭农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1座浆砌石滚水坝;建设标准化机耕道路、整治机耕路、整治农田;张李畈村香菇基地道路改造,新建张李畈村通组公路,对原有服务于蔬菜基地的灌溉输水及排涝土渠、破损砼渠开展沟渠修缮;完成张李畈村学屋岗湾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湾内道路提档升级、污水排水系统修缮、坑塘治理、局部路灯亮化,并建设共享菜园和晒场;普安桥村鲁家田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完成坑塘清淤和生态护坡及进出水系统建设;7处对村庄宅前屋后人居环境整治、建设3处晒场和村湾干道路灯设施,对660米进村主干道改造升级,新建1500米村湾道路;完成房屋水电入户管网建设;新建1处70平方米村民活动室和2处标准化公厕;对瑞枫山居西侧道路整修,以及鱼塘边坡治理建设总长200米重力式挡土墙;旧楼河村湾改造1100平方米晒场、田间灌排沟渠整修1000米,道路整修1200米。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1、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自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 个标段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7合同估算价:1004.78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中任意一项业绩:①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承接过1项对应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合同中须明确记载该对应工程的具体投资额);③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均有效,但需按对应单位类型及业绩类型提供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且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呈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或设计对应的工程投资额)、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提供业绩单位的公章。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满足条件,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需注意,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及相关承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及相关承诺)。 (6)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7)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6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红安县觅儿寺镇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889号武汉光谷中心花园B座单元13层10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邱峰
项目负责人:
董珍珍
电话:
15927155033
电话:
177640800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红安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建设大厦
电话:
0713-5185466
传真:
0713-5185466
邮政编码:
438400
2026年10月1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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