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山洪沟储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206G26010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山洪沟储备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拜泉县水库堤防维修加固管理处,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拜泉县山洪沟储备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控制价:批复勘察设计费金额的100%。
2.3 服务地点:拜泉县;
2.4 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勘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年度实施计划,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符合招标人审查要求的技术成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3.9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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