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GP2025-C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消防救援及仓储专用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03,更正为:2025-10-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0 09:30:00,更正为:2025-10-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10 09:30:00,更正为:2025-10-16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三、其他商务需求 1.检测要求”内容说明更正为“投标人或者所投家具生产厂家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带CMA或CNAS认证标识出具的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1.提供“刨花板”检测报告,且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需全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m³)≤0.025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 甲苯 二甲苯 TVOC)≤0.25mg/m³、燃烧等级B1或以上。2.提供“封边条”检测报告,且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需全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耐干热性、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耐冷热循环性且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或‘符合’。3.提供“阻燃高弹海绵”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需全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m³)≤0.025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 甲苯 二甲苯 TVOC)≤0.25mg/m³、燃烧等级B1或以上。4.提供“绒布”检测报告, 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需全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醛含量≤75mg/kg。5.提供“礼堂椅”检测报告,且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需全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0.025mg/m³。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的技术指标中“一、根据投标人或者所投家具生产厂家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的发出日为准)……检测内容不全或检测不合格的则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6分。”更正为“一、根据投标人或者所投家具生产厂家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带CMA或CNAS认证标识出具的以下材料/成品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评审:1.提供‘刨花板’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内容包含:(1)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0.05mg/m³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30mg/m³、燃烧等级B2或以上,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1.5分;(2)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m³)≤0.025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 甲苯 二甲苯 TVOC)≤0.25mg/m³、燃烧等级B1或以上,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以得分最高计入。2.提供‘封边条’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内容包含:耐干热性、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耐冷热循环性且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或‘符合’,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3.提供‘阻燃高弹海绵’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内容包含:(1)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0.05mg/m³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0.30mg/m³、燃烧等级B1或以上,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1.5分;(2)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m³)≤0.025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 甲苯 二甲苯 TVOC)≤0.25mg/m³、燃烧等级B1或以上,以上内容全部满足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以得分最高计入。4.提供‘绒布’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内容包含甲醛含量≤75mg/kg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5.提供‘礼堂椅’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内容包含: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0.05mg/m³ 的得2分,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检测法)≤0.025mg/m³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以得分最高计入。”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的技术指标中“二、根据投标人或者所投家具生产厂家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的发出日为准)……否则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0分。”更正为“二、根据投标人或者所投家具生产厂家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的发出日为准)获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带CMA或CNAS认证标识出具的以下成品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评审(检测类别须为“抽样检测或委托抽样检测”):办公桌、办公椅、沙发、书柜、屏风卡位(名字相近或相关均可)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醛释放量≤0.025mg/m³。符合要求的每份得2分(相同的检测报告不重复计分),否则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102号A座2楼
联系方式:0756-260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西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6-253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756-2538008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