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石井街道项目、坪山区坑梓街道项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含示范区)【已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210-440310-04-01-291210019)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项目
项目编号:2210-440310-04-01-291210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项目、坪山区坑梓街道项目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含示范区)
招标项目编号:2210-440310-04-01-291210019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22 09:00:00至2026-01-14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4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09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 | |
| 经办人 | 刘艺祥 | |
| 办公电话 | 13417339517 | |
| 电子邮箱 | liuyixiang1@shenzhenm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示范区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营销中心、样板间、公区及其他高级公配空间的硬软装平面、概念及深化设计方案和软装清单,施工图阶段的二次机电、材料设备配置、智能化等其他专业的系统设计以及后期相关配合工作。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651.5万元 | |
| 招标范围 | ||
| 主要投标成果 | ||
| 计划总投资 | 275,506万元 | |
| 工程地址 | 1、坪山石井街道田头社区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河南路与竹坳路交汇处东南角; 2、坑梓街道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兴创路与秋田路交汇处东北侧; | |
| 投标补偿 | 无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4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采用联合体(不限境内外)形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报名的合作双方需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2)联合体应提供双方签署的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详细注明各个设计阶段中双方的分工划分方式。(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且应为国内一方。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四项中任意一项资质证书: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无 | |
| 其他 | 1.本项目接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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