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黑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云南省 2025-07-01
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为红河州水泥厂,2008年由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整体收购,成为云南昆钢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独资子公司。云南水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水泥”)由华润建材科技与昆钢控股共同出资组建,于2015年11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技改,建成20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配套了纯低温余热发电和污水处理循环使用系统,已达到年产水泥75万吨的生产能力,成为节能型环保型企业。2011年建成商品毛石生产线,公司产业链得到不断延伸。2017年建设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目前已进入生产。
现拟定于2025年7月进行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黑土公开询比(采购编号:2025-YRCL-06)。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
序号 需求单位 交货地点 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 质量要求 备注
1 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黑土 1.9万吨/年 1、氧弹法发热量Qnet,ar(kcal/kg)≥1100kcal/kg。2、水份≤25%。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二、采购编号:2025-YRCL-06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黑土采购
2、采购范围:货物类采购
3、采购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4、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六、报价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本采购项目对报名单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与报价。
2、报价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合格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询比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3.报价人提供的承运资质处于受控状态且可满足我方需求;4.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报价人须对所报价格准确性负责且在云南水泥及华润建材科技没有未处理的事件及不良经营记录。6.报价人能开具物资名称为“黑土”发票。
3、资质审查:
项目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提供情况
入围必备条件(需同时满足6项要求;若未达到1项,淘汰) 1 资质证明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
2 资源情况 涉及生产单位及经销单位,需提供如:生产证明材料、与煤矿签订的购销合同,有效期至少包含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3 质量情况 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且达到我司要求:1、氧弹法发热量Qnet,ar(kcal/kg)≥1100kcal/kg。2、水份≤25%。
4 关联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关联单位投标。(无需提供资料,采购方自行查询)
5 信誉 投标人在华润建材科技、昆钢公司、云南水泥不得有不良经营记录,及未被招标人列入合作黑名单。(无需提供资料,采购方自行查询)
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中,非昆钢公司、云南水泥禁入名录单位。(无需提供资料,采购方自行查询)
6 质量承诺书 1、物资需从矿山源头发货,不允许中间转运及二次加工破碎。2、响应质量指标承诺书。
备注:本标准通过形式为合格制,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上对应的资格条件,若不能按以上对应的提供为不合格。
七、资格审查声明:
1、报价单位提交的资质审查资料必须真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2、资质审查内容必须提供完成,否则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3、关联单位不得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报价资格,并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4、与华润建材科技、昆钢公司、云南水泥各基地公司存在恶意诉讼或纠纷尚未解决的,不得参与本次报价,一经发现,取消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八、报名及出售询比文件的时间:
报名及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发布询比公告,标书在公告发布后由报名单位联系询比方领取;
九、报价保证金
1、报价方收到询比文件后,于2025年7月23日10:00前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成交单位报价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布后退还。
2、报价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优先选择银行转帐),保函的有效期限≥90日。
3、报价人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报价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者则不能参加本次报价报价。
5、报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间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2)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与询比人签订成交合同。在此情况下,询比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报价人,或重新询比。
(3)报价人与询比人及其云南水泥存在恶意诉讼或纠纷尚未解决的、未处理的质量事件。
(4)关联关系单位报价的,恶意低价成交而不签署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
(5)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
十、询比文件的递交:
1、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评审的方式,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等)先评审;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只有第一信封评审后入围的单位,第二信封才有效,资格后审标准见附表。
2、收件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东村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工作组,2025年7月23日10时截止。2025年7月23日由询比方组织专家进行资格评审。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