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砼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柴油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JTCWZ202601
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就天津砼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柴油组织询比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比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天津砼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新建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四局、六局轨道板生产任务加工,方量约 3 万方,数量约 1 万块。
1.2询比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询比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4询比响应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律和重大法律纠纷。
2.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警示名册》《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警示名册》范围内的供应商。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柴油 | 0# | 吨 | 150 | 天津砼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华粮道5号 | 2026年10月 |
2 | 柴油 | -10# | 吨 | 30 | |||
合计 | 吨 | 18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满足《车用柴油》(GB19147-2016)要求及各阶段国家对车用柴油的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 | 0 号 | -10 号 |
氧化安定性(以总不溶物计)/(mg/100ml ) 不大于 | 2.5 | |
硫含量/(mg/kg) 不大于 | 10 | |
酸度(以 KOH 计)/(mg/100ml) 不大于 | 7 | |
10%蒸余物残炭(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3 | |
灰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01 | |
水含量(体积分数)/% 不大于 | 痕迹 | |
润滑性校正磨痕直径(60℃)/ μm 不大于 | 460 | |
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 7 | |
总污染物含量/(mg/kg) 不大于 | 24 | |
铜片腐蚀(50℃ , 3h)/级 不大于 | 1 | |
运动黏度(20℃) /(mm2/s) | 3.0~8.0 | 2.5~8.0 |
凝点℃ 不高于 | 0 | -10 |
冷滤点℃ 不高于 | 4 | -5 |
闪点(闭口)/ ℃ 不低于 | 60 | |
十六烷值 不小于 | 51 | |
十六烷指数 不小于 | 46 | |
馏程: 50%回收温度/℃ 不高于 90%回收温度/℃ 不高于 95%回收温度/℃ 不高于 | 300 355 365 | |
密度(20℃) (kg/m3) | 810~845 | 810~845 |
(二)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报价人在报价资料中应附:
1.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须提供使用单位的销项发票每份合同不少于1份);
3.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
(三)合同交货计划
报价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电话、信息)1日(含1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报价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报价人承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等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采购人的合理要求。
(五)验收要求
过磅验收。以供应方出厂重量(送货单)为依据,采购方过磅复核,过磅重量与供应方送货单重量之差若不超过±3‰,以供应方送货单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以采购方过磅重量为准。如双方对过磅验收的数量产生争议,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经地方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执行浮动价格,结算金额(含税)=结算数量*结算单价(含税)。
结算数量以采购人现场过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16日前供应商指定专人与采购人进行单据核对,开具双方签字认可的对账单,并确保数量无误。
结算单价(含税)=结算基准价+固定差额。结算基准价: 以到货当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链接])”公布的“通知公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中“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同规格型号价格作为采购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含税)。如果“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链接])”未发布到货日的信息价格,则以该日期之前、距离该日期最近发布的信息价格为计算依据。固定差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本次报价基准价参考2026年9月24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链接])”公布的“通知公告-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中“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0号柴油(标准品)”含税单价9320元/吨,“负10号柴油”含税单价9897元/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询比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成交后合同结算依据。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5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供应链票据 ( 50 %)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9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60 % , 180 天内支付至 97 %,剩余 3 %于 270 天内无息支付。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所有延迟支付款项均不计息。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比为整体采购,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粮道5号。
3.4.4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比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比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等,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8日09时00分-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2.采购人:天津砼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粮道5号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13343268777
邮 箱:422358237@[链接]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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