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洞口路一地块安置小区质量检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4166001 | ||||||
招标人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763.1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5088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877.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4.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住宅及裙楼、2栋住宅配套用房及地下室。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 开标地点 | C7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都检测技术(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1509472.26;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943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易胜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870; 身份证号:4302**********23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高新区福成新区新材料研发及生产集聚区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检测 2.轨道东樾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3.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水厂一期工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1363722.2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943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尹明军;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62; 身份证号:4307**********71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大院职工 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广西医科大学五象校区PPP项目工程 3.良庆区中医医院工程检测 4.南宁市第二中学新民校区(初中部)改扩建工程质量常规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1484700.29;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943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振业;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4347; 身份证号:4509**********487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天峨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检测服务 2.中交广西总部基地项目工程检测 3.交投三祺城项目工程检测 4.百东新区综合产业园项目(产业园三区厂房) 5.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类检测 6.良庆区妇幼保健院工程检测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孙石头、周景景0771-2338556、2778977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一式4份: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