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巡逻车采购
(二)预算金额
巡逻车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包含运费、税费等费用,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三)服务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3号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三亚戒毒康复所)
二、项目需求
开放式电动巡逻车1辆。
1.车辆主要参数要求:
(1)座位数:8-11座;
(2)电机:6-8KW高效永磁同步电机;
(3)电池:≧72V,200Ah,铅酸电池;
(4)最高车速:≦40Km/h;
(5)最大爬坡度:25%-30%;
(6)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
(7)制动系统:真空助力刹车系统;
(8)座椅:人机工程学座椅,PP塑料一体成型;
2.减震悬挂系统:前悬挂系统为麦弗逊独立悬挂,后悬挂系统为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3.涂装要求:警用涂装和标识,警用扩音喇叭,红蓝爆闪警灯。
4.其他配置要求:提供车辆的安全性能、产品质量、质保期和售后服务均符合国家标准。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采购要求的相应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工作由我单位召开会议对所有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本次询价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多于3家(含)时,按最低价评审法进行评审,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送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机构(公司),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以密封方式报送报价一览表及公告文中“资格要求”的内容材料(加盖公章)。
(二)报价总金额含税费、运费等所有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参与人请将资格要求中的纸质资料、报价表盖章密封,截至时间前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四)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3号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三亚戒毒康复所)
六、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司法行政网。
(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海南省三亚戒毒康复所)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3号
联系方式:吕警官,13876598682
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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