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32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审2.2.2(2)“科技创新奖(2.0):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奖的得2分。(上传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科学技术奖励(2.0):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类奖励的得2分。(上传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企业业绩的时间要求调整为:2021年01月27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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