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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拟对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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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254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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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原合同第七条“项目考核”中第二条关于考核评分的约定内容变更为:"考核评分分为100分制,共四个等级:100大于等于评分大于等于90核定为优秀,90大于评分大于等于85核定为良好,85大于评分大于等于80分核定为合格,评分小于80分核定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该季度或该月度的运营管理费按100%支付;考核为良好,该季度或该月度的运营管理费按95%支付;考核为合格,该季度或该月度的运营管理费按90%支付:考核为不合格,该季度或该月度的运营管理费按80%支付。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第二条原合同第八条“付款方式”中第二条关于合同付款的约定内容变更为:"合同生效后,前两个运维管养周期按季度执行并考核付款。自第三个运维周期起,每月作为一个运维管养周期,每月结束后进行月度考核,并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支付当月费用。合同到期后,最终付款金额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合同总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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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运维工作的持续性与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的考核方式和付款方式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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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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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弘毅路6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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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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