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民康医院负一层~五层修缮项目 JSZC-320000-YDZB-G2025-003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YDZB-G2025-0033
项目名称: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民康医院负一层~五层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606.9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控制价606.306957万元,其中暂列金18万元,暂列金用于施工期不可预见变更(如隐蔽工程问题),需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动用,投标报价超出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改善省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环境,提升医院收治能力,与中大医院共同打造高水平康复专科医院,现拟将江苏民政康复医院负一层~五层进行修缮,具体修缮内容和要求详见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图纸及造价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招标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之日起120个日历日(春节假期除外),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延期。项目实施期间不停业,不影响日常医疗业务开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
(1)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须登录http://***/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查看“资质信息”栏确认是否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将相关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
(1)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须登录http://***/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查看“资质信息”栏确认是否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将相关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电子专用章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全部材料)。 并在邮件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youdianzb@1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2101587905@q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考察。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4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供应商”的违法行为。
6.5本公开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公开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民政康复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福建路20号
联系人:陆昊
联系电话:025-68202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5771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5-577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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