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龙圩区平地至淑里三级公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461001001
三、招标人名称:梧州市龙圩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政贤路150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0774-246680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3859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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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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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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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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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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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项目编号现确定为:E4504002831003461001001,如有不一致的,请以此编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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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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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其他法定发布网站不一致,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00:00 时至2025年11月17日 24: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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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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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1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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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
/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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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以上(含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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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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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中“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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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最近 5 年(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 工验收时间在 2019 年1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每个得 10 分,本项满分10 分。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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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最近 5 年(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 工验收时间在 2020年10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施工,每个得5 分,本项满分10 分。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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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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