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观园黄河水乡项目壹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观园黄河水乡项目已由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410773-04-05-905482。招标人为河南省黄河大观园教育基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观园黄河水乡项目壹期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观园黄河水乡项目壹期EPC
项目编号:HNDGY-2025-Z001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杨厂村
2.3项目概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大观园黄河水乡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杨厂村,总占地500余亩,项目以乡村文旅发展为中心,以黄河文化为背景,以黄河流域人文景观为表现形式。致力于打造海棠花田观赏,沉浸式旅居体验,休闲娱乐、文化活动于一体的新乡文旅网红地标。园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色爱国主义教育、海棠花田星空阳光房酒店、农耕研学、民俗文化园、历史文化广场、医养康养、美食广场、文艺剧场、休闲娱乐广场等。壹期总投资:5.8亿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2.6.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6.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6.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6.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6.6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7工期要求::建设期365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送审)。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需联合满足所负责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3.1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1对被列入下述网站名单的投标人或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有新的查询路径,以新的查询路径为准);
3.5.2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8日(工作时间9:00时-17:30时)(北京时间)前将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sdsxxm@163.com并致电代理机构。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付款方式:现金或电汇,采用电汇请将标书费转账至此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sdsxxm@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晟鑫众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曲阜支行
开户账号:154691010400506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新乡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EF%BC%89%EF%BC%9B%3C/p%3E%3Cp%3E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黄河大观园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地址:杨厂村下辖自然村胡窑村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1826547766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晟鑫众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圣城广场2号楼2楼东室
联系人:孙经理、柴经理
联系电话:0537-4696988 15562501888
邮箱:sdsxxm@163.com
河南省黄河大观园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山东晟鑫众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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