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第三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2025901C.1B1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泾渭第三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泾渭第三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泾渭第三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5)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E5%8F%AF%E6%9F%A5%E8%AF%A2%E5%B9%B6%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6%88%90%E7%AB%8B%E6%97%B6%E9%97%B4%E8%87%B3%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8D%E8%B6%B3%E4%B8%80%E5%B9%B4%E7%9A%84%E5%8F%AF%E6%8F%90%E4%BE%9B%E6%88%90%E7%AB%8B%E5%90%8E%E4%BB%BB%E6%84%8F%E6%97%B6%E6%AE%B5%E7%9A%84%E8%B5%84%E4%BA%A7%E8%B4%9F%E5%80%BA%E8%A1%A8)%E6%88%96%E6%8F%90%E4%BE%9B%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4%B8%89%E4%B8%AA%E6%9C%88%E5%86%85%E5%85%B6%E5%9F%BA%E6%9C%AC%E8%B4%A6%E6%88%B7%E5%BC%80%E6%88%B7%E9%93%B6%E8%A1%8C%E5%87%BA%E5%85%B7%E7%9A%84%E8%B5%84%E4%BF%A1%E8%AF%81%E6%98%8E%EF%BC%9B%3C/p%3E
(6)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地址:高陵区文卫路892号
联系方式:029-86921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公寓A座2单元3401户
联系方式:19191808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
电话:19191808021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