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库、
分拣车间、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1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库、分拣
车间、室外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75.3569
万元,招标人为永城市演集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建设半坡温棚约6.6 万平方,全拱式蔬菜棚约1 万平方,园区配建约2600 平
方无土栽培及玻璃展厅一处,配套道路、管网、电力、监控、围栏、照明等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002)第二标段; (003)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002 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003 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9 月30 日 00 时00 分到2025 年10 月22 日 08 时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0 月22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10 月22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库、分拣车
间、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库、
分拣车间、室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演集街
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
库、分拣车间、室外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17 号;永建招标【2025】020 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
2025-56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半坡温棚约6.6 万平方,全拱式蔬菜棚约1 万平方,园区配建
约2600 平方无土栽培及玻璃展厅一处,配套道路、管网、电力、监控、围栏、照明等设施。
2.4 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7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 个标段
第一标段: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玻璃温室、冷库、分拣车间及室外工程等)项目施工
第三标段:永城市绿航七彩农庄(丁楼、梁庙、刘楼、刘庄)暖棚项目及玻璃温室、冷库、
分拣车间、室外工程项目监理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5449144.37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3202625.10 元;措施费
731967.12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14278.27 元;暂列金额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元;规费24656.48 元;增值税1275617.4 元)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9107968.58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039096.70 元;措施费
140315.19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60152.33 元;暂列金额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元;规费16370.24 元;增值税752034.12 元)
第三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8%
2.9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0 日历天
第二标段:120 日历天
第三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
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
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1 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1 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的养老
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
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1 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1 月份以来任意1 个月的养老
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 年1 月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
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 2022 年
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少于本条规定的,以成立之日起计
算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ngcjs.hnjs.henan.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
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 ”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
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 ”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
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
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
资人信息,查询日 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
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
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10 月22 日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
间)。
5.2 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 年10 月22 日9 时00 至2025 年10 月22 日10 时3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
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
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
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
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 年12 月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5.7 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
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9.0)
及部分系统功能优化的通知-通知公告。
5.8 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
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
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 年9 月30 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10 月22 日00 时00 分时截止
(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对应项
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
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 年3 月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 年9 月30 日9 时00 分至2025 年10 月21 日17 时00 分截止(以
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对应项
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
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
处理。)
7、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
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 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3.1 没收投标保证金。
7.3.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
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3.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
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 年6 月1 日
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演集街道办事处
地址:商丘市永城市淮海大道与010 乡道交叉口西150 米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73446065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 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5 号楼2 单元6 层13
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530056191
监督单位: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 号
联系电话:0370-5758228
发布人: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9 月2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演集街道办事处
地 址:商丘市永城市淮海大道与010 乡道交叉口西150 米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73446065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9 号5 号楼2 单元6 层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1853005619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