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气象局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商丘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气象局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商丘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2-410000-04-05-190811,招标人为商丘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气象局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商丘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31号 ;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90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对永城、夏邑、虞城、睢阳区、梁园区、宁陵、柘城、民权、睢县所属24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的装备库、弹药库、值班室、休息室、作业平台、围墙及大门修缮等。
2.4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719506.7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63679.55元、规费:75342.02元、税金:307115.24元);分部分项工程费:3245417.73元,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3273369.96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7952.23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由公司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企业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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