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售后不退,现金支付、谢绝邮寄。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SXRM-264
项目名称: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系统等保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系统等保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5、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
9、关系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售后不退,现金支付、谢绝邮寄。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二)注意事项:
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自拟弃标函,发送至sxwzzb04@163.com邮箱)。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029-85253261-3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C座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茜 陈先锋
电话:029-88319689-8003/8005邮箱:sxwzzb04@163.com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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