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污水处理再循环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污水处理再循环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2-511322-04-01-714919】FGQB-00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惠澄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惠澄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2-511322-04-01-714919】FGQB-00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山县县域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再生水厂建设处理量为3.8万M3/d,并配套建设管网工程、配套设施设备和其他附属工程等。
2.3项目投资额:25049.1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工作(含测量),详细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由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12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四川CA、重庆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02日 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交易平台入口->南充市->南充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电子招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惠澄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南充营山县朗池街道红光街52号 邮编: 637700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话: 18581709229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1单元302号 邮编: 610000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话: 028-86162676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2025年06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11322-04-01-714919
相关资料下载:
公平竞争审查表:公平竞争自查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