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5年度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5]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西安丰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宝应县西安丰镇南舍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3000 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00 亩。
2.1.3合同估算价:约862.143746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中旬(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2026年3月底
2.1.5其他: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工程地点在西安丰镇南舍村;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泵站、桥梁、涵洞、渠道、田间配套建筑物、机耕路等工程施工至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项目单项工程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 (2020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500 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单独的大型泵站、河道、生态护坡等水利工程不能认定为农田水利项目业绩)等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等。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自2023 年5 月1 日 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 年5 月1 日 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5 年2 月1 日 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应县西安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
邮编:邮编:225800
联 系 人:周重宇联系人:张世一
电话:13773339960电话:17715119896
传真:传真:
电 子 邮 箱:电 子 邮 箱: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