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288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410402-04-02-315663)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ZCHZ-2025-100
3、建设地点:位于鹰城广场西侧长青路北段宏冠佳苑小区-东北门1至2层。
4、建设规模:对宏冠佳苑小区-东北门1层和2层门面房(面积约9049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后设立康复中心,设置床位102张(康复医疗床位60张、养老床位42张),并配套康复、疼痛及中西医门诊服务。项目总投资约4363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和新华区财政配套资金。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中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提供202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00点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E%9B%E5%BA%94%E5%95%86%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p%3E%3Cp%3E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兴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15660807011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春华国际茗都1号楼三楼西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5-7665305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158号
代理机构:中诚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137419989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金成东方国际10号18层1802号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