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1257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委托方在服务期内确定的合同范围内任务,服务期满仍未完成的,受托方承诺继续履行直至服务完毕)。
- 交货/服务地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在浙江区域内控制的公司。
- 供货范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应委托方要求,为公司投融资、兼并、担保、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或重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意见(不含收并购法律尽调);(2)应委托方要求,对公司市场开发、对外合作、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或法律意见书;(3)应委托方要求,起草或审查、修改公司各类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参与委托方合同的谈判工作;(4)协助委托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出席相关重要会议(如董事会),审查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为委托方建设、治理结构、规章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合规体系、公司经营管理改革等提供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措施和可行性分析;(5)接受委托方各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6)提供与委托方日常经营管理及新能源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风、光、地热等)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及国际惯例的解释、说明;(7)配合委托方需求,协助开展公司业务相关领域法律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主题培训工作;(8)为委托方相关投诉、索赔、仲裁、诉讼等争议提供法律支持(不含代理诉讼、仲裁);(9)应委托方要求,在浙江区域内的公司驻点办公;(10)应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项。
- 质量要求:受托方保证服务团队的专业性、适格性与服务品质,保证团队业务主管、主办律师的相对稳定性。服务期内,受托方团队成员因任何原因离职(包括辞职、休假等)或岗位业务变化,受托方须调动受托方单位内其他资源履行服务职责并确保服务质量,确保委托方各项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常年法律服务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6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汇能(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卓夫
电话:18774053797
中核新能源商务采购中心杭州分中心
2025年06月30日
